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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国骑自行车:除了要上牌还要交养路费...,令人惊讶!!

  • 新闻来源: 永安公共自行车资讯中心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2-01 10:14:35
  • 点击量:1778

       进口第一辆自行车,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撼,它第一次让普通人感受到了空前的、如风一般的出行自由。

  

       “自行车”在我国的历史已有百余年。其实,早在同治七年(1868年)11月,上海就有了几辆由欧洲运来的自行车。北京的第一辆自行车则是19世纪70年代由外国人进献给光绪皇帝。

       进入民国以后,长沙的自行车数量才开始直线上升。当时长沙城里骑脚踏车的都是哪些人?除了租车兜风的年轻人之外,脚踏车也是邮电、信差以及军警机关的专门座驾。

  随着脚踏车的普及,各种以脚踏车为主题的体育活动也渐渐出现。随后的湖南省第十五、十六届全省运动会,都将“自由车”列为表演项目。

  当自行车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之后,各地开始陆续出台有关自行车的交通法规,自行车是有牌照的。已经领了牌照却没有挂上自行车的,不能上路行驶,违者罚金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90年代初期,山地自行车进驻北京。当时,山地车被视作高级交通工具,所以山地车有专门的停车区,且收费比普通自行车贵了一倍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民国时期的自行车还要交养路费。据《湖南通鉴》,湖南省根据行政院公布的《通行公路人力、畜力车辆管理规则》规定,对胶轮独轮手推车、脚踏车、人力车、板车、畜力车开征养路费,由车主向公路监理或养路机关缴纳养路费并领取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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